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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合同允许约定多长试用期?

适用或案例范围: 中国大陆 · 全国试用期上限;上海解读来源核验: 2026年10月4日
官方指引原文发布: 2020年3月21日适用条件与例外: 事业单位聘用等特殊制度需另查。

上限取决于合同期限,不能只看公司惯例是否六个月。

本站阅读正文整理:2026年10月4日

内容审核负责人:柠檬

把合同期限与法定上限对照

在《劳动合同法》适用的普通用工中,试用期上限由合同期限决定。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国家规则的解读: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些是上限,不是必须用满。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收齐真正适用于你的日期

将合同起止日期与试用起止日期并列对照。保留已签署的合同文本及之后任何书面修改。如果入职日期延迟,应询问日期如何处理,不要自行后移试用结束日。上限是最大限度,用人单位不必须用满,约定更短试用期是合法的。

先确认你属于哪种用工制度

确认你签的是普通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文件还是其他安排。不同制度下都可能出现“试用”一词,但规则不同。旧的地方规定或来自其他制度的网上示例,不能替代适用于你合同的规则。咨询时带上合同文件本身,而不仅是岗位名称。

条款不一致时如何提出询问

要求用人单位说明适用规则,并书面确认约定的试用结束日。如果对方提出修改条款,签字前与原文比较,并保留两个版本。要把技能考核与延长法定试用期分开;考核不合格并不自动延长试用期。若条款合法性仍有争议,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询问更正方式及相应救济途径。

一个具体的核对示例

假设你签了一份固定期限合同,从2025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限为两年,法定上限是两个月。三个月条款超过了上限。你可以这样问:“我的合同期限是两年,按《劳动合同法》,该期限对应的试用期上限是多少?我约定的三个月试用期是否有效?”在上述普通劳动合同假设下,上限就是两个月,企业惯例不能替代。请求更正时应带日期和条款。

问题未解决时的后续步骤

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书面确认,或争议持续,准备一份书面问题,写明合同期限、试用起止日期以及你质疑的具体条款。携带已签署的合同及任何修改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或法律顾问咨询。具体询问:对于你的合同期限,试用期是否超过法定上限,以及有哪些更正或救济方式。不要依赖口头承诺或泛泛的网上示例。

需要继续处理这个问题?

参考资料

Shanghai HRSS · probation limits

这是本站独立撰写的解读,并非原文转载或授权译文;下方记录引用资料的出处。

https://rsj.sh.gov.cn/thtddl_17534/20200617/t0035_1380027.html

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art/2012/12/28/art_23636_2998.html

https://rsj.sh.gov.cn/dzb/rsj/2026-01-29/aid/0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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