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被批准,通知期就不算了吗?
保留通知证据,区分最后一天与尚未完成的交接。
本站阅读正文整理:2026年10月4日
内容审核负责人:柠檬
普通通知解除方式
上海人社解释劳动合同法中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按该方式辞职不是请求雇主酌情许可,但不解决独立培训、保密等义务,也不适用于特殊公职人事程序。
记录送达与拟定日期
保存通知、接收人、方式、送达证据与拟最后一天,要求确认收到。讨论改变结束日的,保存约定并与原通知区分。未发草稿或与无关同事私下交流,可能不能说明已向雇主通知。
提出具体交接方案
列任务、记录、设备与接收人,问接收人缺席或资产有争议怎么办。使用安全流程,合法保存签收。不要带走客户文件来证明完成工作,也不删共享记录施压。
人事坚持不能离开时
要求具体依据,将通知和回复按日期整理,咨询用工制度、最后一天、证明或工资争议。未查清自身义务前,不向新雇主保证到岗日。批准争议与损失主张分别记录。
问题未解决时核查什么
若雇主仍争议通知,查合同和书面政策有无特殊程序,并确认是否适用特殊公职人事制度。请当地顾问审查送达证据和雇主所述理由,携带注明日期的通知、送达证明、任何回复及交接清单。
示例:通知被拒收
假设适用普通劳动合同法通知方式的员工已发出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收到“项目繁忙,不批准”的回复。依该法定通知方式辞职,并不以雇主酌情批准为条件。保存实际送达证据,询问记录的结束日、交接人及证明安排。送达或适用制度有争议的,就这些具体事实咨询。项目繁忙的反对,不应与另行的损失或保密主张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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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Shanghai HRSS · resignation notice question
这是本站独立撰写的解读,并非原文转载或授权译文;下方记录引用资料的出处。
https://rsj.sh.gov.cn/tmsztc_17502/20200617/t0035_1378859.html
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art/2012/12/28/art_23636_2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