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用补助替代社保,离职补偿如何认定
公开案例 · 需结合个案事实原文发布: 2025年8月1日现行指引身份与豁免: 该案例适用于中国大陆的劳动关系。具体事实涉及一名在保安公司工作的劳动者。关于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约定无效的规则,普遍适用于中国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官方典型案例讨论了以补助替代社会保险缴纳的约定。法院认定该约定无效,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本站阅读正文整理:2026年10月4日
公开案例发生了什么?
朱某与保安公司约定不缴社会保险,改发每月现金补贴;后来朱某以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并请求经济补偿。
法院如何处理?
法院认为约定不能免除法定缴费义务,支持经济补偿。报道针对该案双方与具体情况,并未设定通用赔偿金额。
怎样整理自己的材料?
按期间对齐合同、补贴条款、工资单与正式缴费记录,标明缺失月份及各项由哪个公司支付。工资单的现金项目与保险缴纳是不同记录,不能默认已相抵。
选择处理方式之前
保留解除通知及其中实际写明的理由,向属地服务确认各项问题分别适用社保行政还是劳动争议路径。不要仅凭这个案例决定辞职或签署返款协议。
需要继续处理这个问题?
官方来源
Supreme People’s Court · 最高人民法院
这是本站阅读摘要,并非官方译文;下方记录引用资料的出处。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726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