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下班后的线上工作如何认定加班
公开案例 · 需结合个案事实原文发布: 2025年5月15日现行指引身份与豁免: 本内容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例报道,并非全国性立法,对中国其他地区的法院不具有约束力。
公开的北京案例讨论了正常工时之外通过网络完成工作的情形。法院结合工作性质、时长和实际劳动情况判断,并非将每条消息都视为加班。
本站阅读正文整理:2026年10月4日
有消息,不等于全部都是加班
北京法院公开案例解读区分通过通讯工具完成实质工作与偶发简单沟通。工作内容、时间、频次与实际任务重要,缺少内部审批本身不能解决报道中的争议。
有用的记录应该包含什么?
记下请求、发送人、日期、任务、实际劳动时段与成果。把主动完成工作的时间与仅收到消息、保持可联系的时间分开;无法确认的部分标明,不把整个聊天记录时长都算成工时。
一个整理示例
20:00 收到报告任务、21:10 发出文件,只提供两个时间点,并不自动证明连续工作 70 分钟。补充本人开始、暂停、结束记录与任务背景。此例为本站编辑示例,并非另一件裁判案例。
将记录变成明确问题
询问该任务怎样安排、薪资如何记录,以及适用哪些雇佣条款和属地加班规则。工时工具用于整理事实,不判断豁免身份、法定加班费率或法院会判多少钱。
需要继续处理这个问题?
官方来源
Supreme People’s Court · 最高人民法院
这是本站阅读摘要,并非官方译文;下方记录引用资料的出处。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65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