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 / 离职之后
组织调整离职后年终奖:指导案例 183 号
指导案例 · 生效二审判决
原文记载的事实
房玥所在部门撤销,临近年末被解除。雇主以奖金发放月前已离职为由拒发年终奖。
公开结果
二审综合离职原因及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判付税前年终奖 138,600 元;雇主未证明绩效不符合标准。
与你的情况比较时,注意哪些边界?
该案并非员工主动辞职。奖金条款、业绩与离职情况均重要,不能推导为所有前员工都必然有年终奖。
处理自己问题时,可以准备哪些问题?
- 工作年度适用什么奖金规则?
- 雇佣为何、何时结束?
- 哪些证据证明完成了奖金标准要求?
这些准备问题是本站的编辑建议,不是原案的裁判认定。
引用资料与整理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
原文发布:2022-07-06
来源核对及整理:202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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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ourt.gov.cn/shenpan/xiangqing/364671.html